“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实际完善制度、补齐管理薄弱环节,现在各村‘三资’管理更规范了。”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深入乡镇,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落地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抓手,构建“精准印发—跟踪督办—评估问效”全过程管理体系,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提醒纠偏、源头治理的作用,推动形成“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的良好效应。
为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施甸县纪委监委精准研判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直击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找准问题病灶。同时严格按照“一事一议、一案一策”的标准,清晰划定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坚决杜绝建议内容空泛、整改落实流于形式。此外,对发出的建议书实行台账管理,限时在整改工作办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同步录入建议事由、整改时限、责任部门、整改进展等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的现象,施甸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循“谁制发、谁负责、谁跟进”的原则,综合运用日常督办、重点督办和追责问责等措施强化监督问效。坚持盯进度、盯关键、盯质效,综合运用电话、信息及制发《整改催办函》等方式及时提醒督办,对涉及重大风险或整改严重滞后的进行重点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明确在问题整改完成后3个月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群众评议、实地查验、综合评估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整改成效评估,重点评估问题整改完成率、同类问题复发率以及是否建立长效机制等内容,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目的。
2025年,施甸县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建议10份,督促整改问题27项,推动健全完善制度40项,切实把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效能。
“纪检监察建议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倒逼问题整改、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利器。”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在提升建议质量、强化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上持续发力,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真正让“一纸建议”变成“监督利器”。
通讯员 李月聪
一审:刘自明
二审:杨冬燕 杨娜
三审: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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